“为什么差两百多票?”
11月9日《声鸣远扬》直播现场,那英盯着大屏幕上883:675的票数差拍案而起。

直播现场疑被关麦?
刚表演完原创歌曲的夏哲轩收获全场雷鸣掌声,而对手马韬的票数却离奇领先,公证人员仓促出镜的“票数无误”声明,更让“何炅结巴救场”“那英被关麦”等话题瞬间霸榜热搜。

这场撕破综艺“遮羞布”的质疑,看似是投票公平性之争,实则揭开了音乐综艺行业更深层的暗疾:
当票数可以被操控,当原创得不到尊重,身处产业链上游的音乐版权与下游的商用授权,又该如何守住底线?
16年前的“快女票数案”
那英的愤怒并非孤例。
2009年《快乐女声》直播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董彦斌盯着屏幕逐票计算,发现选手郁可唯的专业评审票数被少算3票、分数差6分。
当湖南卫视以“统计失误”轻描淡写回应时,他直接递交诉状,成为中国首位因综艺票数起诉电视台的观众。
董彦斌在诉状中明确指出:观众通过收看节目让平台获得广告收益,双方已构成“消费者与经营者”关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观众有权知悉投票结果的真实情况——这意味着,综艺票数绝非节目组的“内部数据”,而是受法律保护的消费信息。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
董彦斌认为,湖南卫视作为电视节目经营者,负有该条规定的义务,但湖南卫视侵犯了董彦斌作为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真实情况的权利。
因此,他诉请湖南卫视在同等重要的电视节目中更正其在28日晚《快乐女声》节目中选手投票票数及分数不实的虚假信息,提供真实信息、播出更正并道歉声明。
正如法律专家所言:“票数造假本质是虚假宣传,更可能因骗取流量构成不正当竞争。”
音综版权的关键陷阱
除了被质疑票数作假,还有一个问题从音综诞生之初就反复被提及——歌曲改编。
此前某音乐综艺曾因改编郑智化《星星点灯》引发版权纠纷——节目组虽获得翻唱授权,却擅自修改歌词“肮脏天空”为“晴朗天空”,触及“只拿表演权,忽略改编权”的典型误区。
无独有偶,2025年7月《歌手2025》第十期也栽了同样的跟头。
歌手GAI在表演《故湘,风》时加入改编版《浏阳河》唱段,引发全场欢呼。
然而节目播出不到三小时,官方回放版本便悄然删除了这段长达45秒的改编片段,音乐平台上架的音频也同步“消音”,这一异常操作迅速点燃网络热议。
7月22日,节目组首次回应称“版权确认流程复杂”,承诺“待完整授权后恢复版本”。

7月29日,《歌手2025》的致歉声明终于揭开真相:
节目组在直播前仅获得表演权授权,却忽视了对改编权的单独申请。

这两起案例直指行业通病:《浏阳河》虽常被视作“湖南民歌”,但音著协明确登记其曲作者为唐璧光、词作者为徐叔华,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合作作品。
GAI对词曲的改编不仅需要通过音著协获得基础表演权,更需单独取得词曲作者的改编权许可,否则即侵犯著作权人的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
正如《红星新闻》所指出的:“老牌音综犯这种错,本质是对版权流程的漠视——即便确认流程复杂,也该等授权完成再登台,而非先播后补。”

作为连接音乐人与企业的桥梁,商用音乐平台更需建立“双重审核”机制:
事前核查:优先选择权属清晰的作品,如猴子音悦等平台的合作版权库,规避“多作者共有”“海外代理复杂”的高风险曲目;
事后追溯:对合作综艺的音乐使用进行区块链存证,一旦出现侵权,可快速固定“授权链条”证据。
流量至上还是尊重创作
从2001年田震摔话筒抗议颁奖黑幕,到2017年薛之谦怒摔话筒离场,再到如今那英硬刚票数,二十年间艺人的反抗从未停止。
但真正的改变,需要全产业链的觉醒。
对综艺制作方而言,应像对待票数一样敬畏版权——在合同中明确“音乐使用范围”,引入第三方机构同时核查票数与版权合规性;
对音乐人而言,要通过正规平台登记作品,用技术手段守护创作成果;
对企业用户而言,选择有合规保障的商用音乐平台,既是规避法律风险,更是对原创的支持。
那英在直播中说的“下一场我还监督”,更该成为整个行业的心声。当票数回归真实,当版权得到尊重,音乐才能真正“声鸣远扬”。
来源:猴子音悦版权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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