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一博因肖像权纠纷,将《陈情令》出品方新湃传媒等5家公司告上法庭,案件将于2026年10月8日开庭。核心争议在于合作结束后,这些公司被指超范围将其肖像用于周边、花絮等商业牟利。
原告为王一博本人。被告共5名,核心是《陈情令》出品方新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还包括该剧音乐专辑出版方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衍生周边商科洛舍(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唱片经销商北京子沐有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一家个体电商。
案由为肖像权纠纷,定于2026年10月8日上午9时在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粉丝和媒体普遍指向,新湃传媒在《陈情令》合作结束后,存在长期未经授权使用王一博肖像进行商业牟利的行为。
对方将演员肖像用于周边小卡、收藏卡、实体唱片等衍生商品销售。被指在拍摄期间偷拍大量非公开花絮并恶意剪辑,用于引流和制造话题,对艺人造成长期负面舆论。

艺人方认为,影视合作中的肖像授权仅限于剧集宣传,项目完结后公司无权继续使用其肖像变现。
被起诉的核心公司新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近期刚因欠薪等债务纠纷,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被限制高消费,涉案金额超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