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河,弯过了几道弯”
—— 这句家喻户晓的歌词,在 2025 年夏天掀起了一场音乐行业的版权风暴。
《歌手2025》:11天的版权危机
7月18日晚,《歌手2025》第十期直播现场。
GAI周延身着传统服饰登场,将《浏阳河》的经典旋律与现代说唱结合,演绎了融合湖湘文化记忆的《故湘,风》。
表演中,他在原曲“几十里水路到湘江”之后,即兴加入“水中啊,有个少年在渡江”的原创歌词,引发全场欢呼。
然而节目播出不到三小时,官方回放版本便悄然删除了这段长达45秒的改编片段,音乐平台上架的音频也同步“消音”,这一异常操作迅速点燃网络热议。
7月22日,节目组首次回应称“版权确认流程复杂”,承诺“待完整授权后恢复版本”。

但随着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介入调查,事件性质逐渐清晰——这并非简单的流程延误,而是典型的改编权侵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改编作品需同时获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即便通过音著协集体管理,也需在使用前完成全部授权手续。
此时,7月29日的致歉声明终于揭开真相:
节目组在直播前仅获得表演权授权,却忽视了对改编权的单独申请。

更值得玩味的是,2013年《我是歌手》第一季中,沙宝亮也曾改编《浏阳河》且未引发争议。
这种历史差异背后,折射出音乐版权保护标准十余年间的巨大变迁。
《浏阳河》的版权迷宫:“民歌”需要确权吗
很多观众可能疑惑:
《浏阳河》作为“湖南民歌”,为何会有明确的版权归属?
这场持续半个世纪的权属之争,堪称中国音乐版权史的经典案例。
根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终审判决,《浏阳河》的词作者为徐叔华,曲作者为唐璧光,朱立奇等集体编配。
这首创作于1950年的作品,脱胎于花鼓戏《双送粮》,因历史原因长期被署名为“湖南民歌”。
直到1995年,75岁的唐璧光以著作权纠纷为由将改编者朱立奇告上法庭,历经五年诉讼才最终明确权属。
如今,《浏阳河》的版权由音著协管理,其授权流程已相当成熟:
综艺使用需提交改编方案,支付每首10-30万元的版权费,并在表演时完整标注词曲作者信息。
《歌手2025》节目组显然熟悉这套流程,却在时间压力下选择了“先上车后补票”的冒险策略,最终付出了声誉代价。
行业警钟:音乐侵权为何不休
综艺领域:高成本下的版权博弈
《歌手2025》事件绝非个案。
近年来,音乐综艺已成为版权纠纷的重灾区,折射出行业发展的深层矛盾。
2024年9月,深圳某公司举办的“天空之城”久石让动漫音乐会,因使用12首未授权作品被音著协投诉。
深圳市监局发布全国首份音乐侵权行政禁令,要求30日内不得举办同类演出,这一案例开创了行政手段介入音乐版权保护的先河。
值得注意的是,该音乐会单张票价均达到百元以上,却吝于支付每首约五位数的版权费,暴露出部分主办方的侥幸心理。
更具代表性的是2025年邓紫棋重制版专辑纠纷。
她在与蜂鸟音乐解约后,自行重录12首经典作品,却因合同约定“版权归属公司”而遭起诉。
可见,即使是原创作者,未经版权方许可也不得擅自重制。
影视与流媒体:隐秘的侵权角落
相较于综艺节目的显性侵权,影视与流媒体平台的版权问题更为隐蔽却影响深远。
2025年初,TME旗下酷狗平台因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音著协管理的23首作品,被判决赔偿22万元。
该案特别指出,平台不能以“用户上传”为由规避审查责任,需建立完善的版权审核机制。
而在实体领域,四川资中县2024年破获的盗版光盘案令人震惊:
犯罪团伙通过音乐平台下载免费资源,刻录成“无损音质”光盘销售,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
主犯房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处罚金30万元。
该案暴露出的“免费即无版权”误区,在下沉市场仍有广泛认知基础。
那么这时候有人就会问:为什么明知侵权风险,仍有机构铤而走险?
高昂的版权成本是重要推手。
根据行业调研,当前头部音综单期版权费用已达100-150万元,占制作总成本的25%-30%。
热门歌曲的翻唱授权费更是水涨船高,周杰伦、林俊杰等头部歌手作品单首高达150万元;
而《浏阳河》这类经典作品虽价格较低,但因涉及多重权利主体(词、曲、编配者分属不同继承人),授权流程格外复杂。
国际层面,Spotify2024年财报显示,其收入的67%用于支付版权费用,其中54%流向三大唱片公司。
这种“平台输血版权方”的模式,也是国内平台同时面临的压力。
音乐版权三重门
改编权:最易踩雷的版权禁区
《歌手2025》事件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改编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三条,改编作品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二是不得侵犯原作品的完整权。
GAI的改编不仅改变了旋律结构,还新增了歌词内容,这种创造性改动已超出“合理使用”范畴,必须获得徐叔华、唐璧光继承人的双重授权。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著作权法》修订后,保护作品完整权被明确纳入人身权范畴,即使支付报酬也不能规避这一义务。
西安某公司2024年将革命歌曲改编为企业宣传歌,虽然支付了表演费,仍因“歪曲作品主题”被判赔偿1.5万元并公开致歉,这一案例凸显了精神权利保护的强化趋势。
集体管理:便利与风险并存
音著协作为大陆地区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着2300多万首作品的版权授权。
理论上,通过音著协可“一站式”获得表演权、改编权等多项授权,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音著协内部工作人员曾在接受采访时透露:“70%的侵权案件源于使用者误以为‘一揽子授权’包含所有权利。”
以《浏阳河》为例,其词、曲版权分别由不同继承人持有。
曲作者唐璧光的权利通过音著协管理,而词作者徐叔华的部分权利由家属直接行使,这种权利分割导致授权流程更为复杂。
法定许可:被误读的版权“绿色通道”
不少制作方误以为“已支付报酬即可使用”,这是对法定许可制度的典型误解。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法定许可仅适用于教科书编写、报刊转载等有限场景,且需在使用后两个月内支付报酬。
音乐综艺的商业表演不在此列,必须事前获得许可。
创新与合规:何去何从
当前音乐产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版权挑战,集中表现为三大矛盾:
传统经典的权利厘清难题尤为突出。
像《浏阳河》这样的传世作品,历经半个多世纪的权利流转,往往涉及多位继承人与集体创作贡献,确权难度极大。
音著协数据显示,2024年因权利主体不明导致的授权失败案例占比达38%。
商业压力与合规成本的冲突则更为普遍。
头部音综每期需使用7-10首作品,若全部采用热门歌曲,版权费用将占制作成本的40%以上。
2025年《天赐的声音6》因此转向短视频神曲,却引发“审美降级”批评,陷入两难境地。
技术创新与法律滞后的矛盾随着AI技术发展愈发尖锐。
某音乐平台2024年推出的“AI一键改编”功能,因未获得原作者许可,上线三天即遭下架。
这类技术先行的案例,暴露出法律规范对新兴创作模式的适应性不足。
面对这样的三大矛盾,音综难道就没有破局之法了吗?
有的,重点在版权审核这里。
音综可以采用版权审核三审制:
艺人团队初审、法务团队复核、音著协终定,每个环节留存书面确认记录。
这种“责任到人”的机制值得持续推广。
从《浏阳河》的蜿蜒流淌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首歌曲的版权命运,更是中国音乐产业规范化的艰难历程。
当GAI在重录版本中准确标注“徐叔华词/唐璧光曲”时,他和无数个他们都在诉说一个朴素真理:
尊重版权就是尊重创作本身。
来源:猴子音悦版权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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