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 当前,文艺演出市场火热,但也随之引发了诸如“柱子票”、退票要收费等问题,如何解决?近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正式发布《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运营服务要求》团体标准(以下简称《要求》),该标准针对观众人数在5000人(含)以上的营业性演出活动,这是演出行业首个关于大型营业性演出运营规范的标准,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行业指导。
该团体标准由大麦、摩登天空、华人文化等单位共同起草。
三种情况退票不应收取手续费
在演员管理方面,《要求》提到,举办单位应对拟定邀请的演员做好风险评估。举办单位应督促演员经纪机构在演出前关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演员保持良好状态,以保证演出顺利进行。因主要演员个人原因造成演出临时取消或延期,演员经纪机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演出举办单位的合理损失。
根据《要求》,发生下列情形导致消费者申请退票的,演出举办单位应与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妥善处理退票事务,并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票款全额退款,且不应收取手续费;演出因故取消或中断后无法恢复演出的;演出因故改期,消费者要求退票的;实行强实名售票机制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演出门票销售时未明示售退票规则,消费者要求退票的。
《要求》还提出,举办单位有合理理由证实购票行为存在恶意刷票、抢购、倒卖演出票等异常情况的,有拒绝提供退票服务的权利。对于购票者有异议的,举办单位应与其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不支持演出结束后以遮挡视线为由退票
在“柱子票”“栏杆票”等问题上,《要求》提到,举办单位在划定演出座位区域前,应协同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实地核查演出场所座位布局,根据管理部门核准观众数量,细化、优化票区分布图,避免将场所固定设施造成观演视线严重遮挡的座位划入常规可售票区域。有严重视线遮挡的座位如门票用于公开销售的,应在销售时以显著方式标识与提示。
那么,门票销售时未标注遮挡座位,或因舞台设施设备搭建、临时性安保设施等造成实际观演视线严重遮挡的,怎么办?《要求》提到,演出举办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协同演出票务单位安排人员在演出开始前与现场观演视线严重遮挡区域观众协商调换座位,或予以适当补偿;协商未达成一致,演出举办单位和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应及时安排观众在演出正式开始前退票离场,且不应收取任何形式的退票手续费;应及时采取视频、图片或文字等方式记录并存档相关记录,包括与观众协商的过程及结论、视线遮挡座位现场实际观演效果等。
值得注意的是,举办单位在完成演出服务后,对于在演出开演前或演出过程中未提出过观演视线严重遮挡的退票要求,具有不予支持的权利。